機動車所有人名下有兩輛車
想把喜歡的車牌
掛到經常開的車上
該如何辦理機動車號牌號碼互換呢?
今天就為大家來解答什么情況下車牌可以互換↓↓↓
1.車輛號牌能互換嗎?名下有兩輛或多輛汽車的車主,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條的有關規定: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機動車的號牌號碼可以互換。
變更條件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機動車的號牌號碼需要互換,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兩輛機動車屬于同一號牌種類;
兩輛機動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
兩輛機動車在同一轄區車輛管理所登記。
車牌互換所需材料
1. 機動車所有人有效身份 證明原件;2. 互換的兩輛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3. 互換的兩輛機動車行駛證原件;4. 互換的兩輛機動車號牌;
注意:同一機動車一年內只能互換一次機動車號牌號碼。
2.夫妻名下的不同車輛號牌號碼可以互換嗎?不能直接互換。夫妻一方的車輛可以先通過夫妻變更的方式將車輛更名給另一方,這樣另一方名下的兩輛車號牌進行一次互換,互換后再將原車通過夫妻變更的方式更名給對方即可。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五條: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機動車將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另一方姓名,婚姻關系存續期滿一年且經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的,可以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車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從一人名下轉移到另一人名下,車輛信息發生變更,但是車牌號碼不改變,叫做“夫妻變更”。
車輛所有人(共同所有人雙方)身份 證明原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夫妻關系的證明(居民戶口簿和結婚證等,境外結婚證需公證書中文譯本);
1、本業務需夫妻雙方共同在場辦理。
2、車輛在抵押登記期間的,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注意:前提條件是該車輛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且夫妻關系存續一年以上,才可辦理夫妻變更業務。
《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64號)第四十四條
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保留原號牌號碼需要滿足的條件
自動保留時限
在辦理機動車遷出、共同所有人變更、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兩年內提出申請。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且使用原號牌號碼一年以上。車輛狀態正常
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注意事項
號牌號碼不得轉讓
辦理機動車業務(夫妻變更登記業務除外)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只能由原車主使用,不能轉讓給其他人。夫妻變更可保留
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機動車將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另一方姓名,婚姻關系存續期滿一年且經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的,可以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用滿一年再申請
申請過保留原號牌號碼的,需要再次使用1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請保留。身份信息需一致
辦理該業務時,機動車車主身份信息需一致,如身份信息做過變更,需要先辦理【變更登記】后才可申請保留使用原號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