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生產短信
我們只做短信的搬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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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過功能機的小伙伴們都會知道,每一條短信的字數被限制在70個漢字,超過之后就會被拆分為2條短信發送。
為什么要限制在70個漢字?多設置一點不好嗎?
其實,是有歷史原因的。
原因要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Friedhelm Hillebrand是如今手機短信技術的主發明人,70個漢字(160個英文字符)就是他引起的。
他當時使用一臺打字機隨意打出一些由字母組成的信息,令人奇怪的是,這些信息每一條都是只有一兩行,而且總字數也不會超過160個,160便成為他感覺頗具神奇的數字。
Friedhelm Hillebrand45歲的時候,他覺得如今手機短信160個字符已經足夠使用,于是決定把這個數字定為一條短信內容的字數上線。
隨著短信技術的發展,各大運營商也紛紛把160個字符作為單條短信的上線。
對編程技術有所了解的同學知道,由于字符本身使用編碼方式的不同,終將導致字符個數的不同。對于英文字母而言,一般采用7位ASCII編碼,中文則為8位UCS-2編碼,需要占用2個字節。
160個英文字符要用7位ASCII編碼來進行表示,需要7*160位。然而換成8位UCS-2編碼表示,則需要7*160/8位。同時,由于中文漢字需要占用2個字符,這樣中文字符總數就是7*160/8/2,剛好等于70。
這就是為什么運營商規定單條短信的漢字限制為70個的原因。
P.S 對于沒有使用過功能機的人來說,可能一直都不知道原來短信是有字數限制的。